1論到生命之道,就是那從起初已有的、我們所聽過、親眼見過、看過又親手觸摸過的——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,我們都見過,並且現在作見證,向你們宣講這原本與父同在、並已向我們顯現的永遠生命——3我們把所看見的、所聽見的向你們宣講,好讓你們與我們有契合相交;我們的契合相交,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契合相交。4我們寫這些事,是要使我們滿心喜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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